華進成功代理東箭公司“汽車后杠(御用)”專利侵權糾紛案
發布時間:2015-05-15
案情簡介
廣東東箭汽車用品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,坐落在工業發達的佛山市順德區樂從鎮。作為專業研發及制造汽車外飾零配件的企業,經過十八年專業研發及市場拓展,東箭公司已成為中國最大的汽車外飾件生產企業、中國汽車外飾件最大的出口基地之一。
2011年4月6日,東箭公司從案外人馬某處受讓取得“汽車后杠(御用)”外觀設計專利權。后經調查發現,被告二在未經原告同意的情況下,擅自大規模生產、銷售侵害前述專利權的產品。同時,原告委托代理人于2012年6月6日在被告一處購買了其生產、銷售的產品,后原告起訴至法院,要求判令兩被告承擔連帶侵權責任,包括停止侵權,賠償損失等。
一審判決認定兩被告侵權成立,并判令兩被告停止侵權、連帶賠償損失。一審判決后,兩被告不服,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,二審判決如下: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
本案焦點
1、兩被告是否構成連帶侵權
法院認為:在被告一將其經營場所的商鋪轉讓給被告二使用的情況下,被告一作為名義經營者,被告二作為實際經營者,對外應共同承擔民事責任。
2、被告二的合法來源抗辯是否成立
為證明合法來源的真實,應當提供正常市場交易中會產生的單據、憑證如增值稅發票等作為輔助證據,否則應視為未能完成舉證義務,其合法來源抗辯因依據不足不能成立。